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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城孝感之说:四川移民史最大谎言

  • 来源:度娘   编辑人:档案局   编辑日期:2016-09-01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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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一些研究者根据当时的一些史料,结合移民潮后四川人口激剧增加的事实,作出清初四川土著居民仅“稍存孑遗”;当今四川人基本上都是“湖广填四川”移民(多数都体到“湖北麻城县孝感乡”)后代的普遍论断。实际上,这些说法是值得怀疑的。...

    清代“湖广填四川”质疑

    作者:雷兵,史学博士,成都大学副研究员

    ?明清之际长期的战乱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对四川造成了灾难性后果,据史料记载,四川“自乙酉以迄戊戌,计九府一百二十州、县,惟遵义(当时遵义府隶属四川———引注)、黎州、武隆等处免于屠戮,上南一带稍存出孑遗,余则连城带邑,屠尽杀绝”。乾隆《富顺县志》卷五载,当时全县“民之存者不一人,若能完其家室者,千万中不一见也,鸡彘绝种已数年”。在四川最富饶、人口最密集的成都平原,情况严重到“成都所属州县,人烟断绝千里,内冢白骨亦无一存,孓遗无可为食,地中掘枯骨而糜之以糊口”。巴蜀的绝大部分地区,似乎已成为“无人区”。于是,顺治十年(1653),清王朝开始推行鼓励移民入川的政策,主要从今湖北、湖南,以及陕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等地招徕大量移民。在湖广(湖北、湖南)移民中,又以湖北人最多。这就是清代的“湖广填四川”移民大潮。一些研究者根据当时的一些史料,结合移民潮后四川人口激剧增加的事实,作出清初四川土著居民仅“稍存孑遗”;当今四川人基本上都是“湖广填四川”移民(多数都体到“湖北麻城县孝感乡”)后代的普遍论断。实际上,这些说法是值得怀疑的。

    ?让我们看看有关的个案资料:

    杨尚昆在其《回忆录》中说:“杨氏家族是从哪个省移来的?过去我一直认为是从湖北孝感来的。1987,第一次回到家乡潼南,县里正在修新县志。我这才知道双江镇杨氏家族的源流。据记载,我们这一族的远祖杨文秀,原籍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南宋末年曾在湖南永州府零陵县当县令。第二年,宋亡,不能归籍,就在湖南辰溪县定居。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杨文秀的后裔光字辈的堂兄弟三人,先后来到四川,沿涪江北上,分别在蓬溪、遂宁、江油三县落户”。“一直认为是从湖北孝感来的”意识,显然来自于社会民间传说的耳食之言的影响。

    著名作者艾芜在1947年追述自己的家族历史时说,清初四川“好些地方,都没有人烟了。湖广人大量地迁g进去,才把空下的地方,填满了人家村落。所谓湖广人,便是指湖南湖北两省人说的。我自己的祖先,前七八代人,就是由湖北麻城县迁去的。而且,不只我一家,几乎附近好些县分的人,都是来自湖北麻城县。这都是有族谱可考,并非由于传闻”。1948艾芜又在《我的幼年时代》中重申道,自己“第一个到四川的祖先,原是生长在湖北省麻城县孝感乡的。”他这里已经明确地把自己的籍贯落实到了“乡”!而《汤氏族谱》所载的事实是,艾芜的汤氏家族入川(1698)之前,世居湖南宝庆府武冈州(今武冈县)高沙柿杨家桥(今属洞口县)

    关于邓小平的祖籍,研究者众说纷纭。198910,邓小平女儿邓榕(毛毛)第一次回故乡广安后,曾仔细查考了邓氏家族的历史。在她所能找到的关于邓氏祖籍的《邓氏族谱》和《广安州新志》中,均记载广安邓氏原籍为江西吉安府庐陵县。因此,邓榕认为,追寻广安邓氏家族的历史踪迹,在“目前,在没有其他佐证的情况下,我们就暂且以家谱和县志为依据。”虽然文献言之确凿,但邓榕的叔叔邓垦却说,他“小时听大人说,邓家是从湖北迁移来的。”

    ?上述例子说明,错把湖北特别是湖北麻城县孝感乡当作自己的“根”的四川人,极为普遍。

    让我们从地理和人口的角度还原一个真实的麻城、孝感。

    北宋王存的《元丰九域志》记载:“麻城。()州北一百七十五里。四乡。歧亭、故县、白沙、永泰、桑林、永宁六镇。有龟头山、永泰河”。《明史?地理志第二十?湖广?黄州府?麻城》说:“麻城,府北。东有龟峰山,举水出焉,流入黄冈县。东南有长河,又南有县前河流入焉,下流注於江西。有双城镇、鹅笼镇,东北有虎头关三巡检司。又西北有木陵关,在木陵山上。东北有阴山关,在阴山上。又北有黄土关,与木陵、虎头、白沙、大城为五关。又西有岐亭镇”。也就是说,从宋代至明代的典籍,对“孝感乡”尚无明确记载。

    但麻城县确实短暂地出现过孝感乡,即清康熙九年的《麻城县志》的记载:“初分四乡,曰太平,曰仙居,曰亭川,曰孝感。统一百三十里,里各有图。成化八年(1472),以户口消耗,并为九十四里。复并孝感一乡入仙居,为三乡。嘉靖四十二年(1563),建置黄安县,复析太平、仙居二乡二十里入黄安,止七十四里。”光绪《麻城县志前编》之“疆域?乡镇”也照抄为:麻城县,“明初分四乡,曰太平、曰仙居,曰亭川,曰孝感,统一百三十里。成化间并为九十四里,并孝感入仙居为三乡。嘉靖间析太、仙二乡二十里入黄安,止七十四里。”

    有学者对此作过专门研究:“笔者查阅麻城清代历朝县志,对移民这样大事均无记载。据清光绪八年刻本《麻城县志》户口记载:明嘉靖三十五年册定麻城人口148240人。明万历四十七年册定人口116234人。清代年初册定人口110287人。从这个数字推论,明末清初有37953人可能是移民方式到了四川。当然这里面还包括参加张献忠农民起义人员在内。但估计移民人数有3万人左右。这个数字如果属实,占到湖北移民人数的10%”。姑且把这3万人全部计算为进入四川省的“孝感乡”移民,对偌大的四川省人口增长来说,不可能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这么一件影响四川,波及云、贵两省历史的大事件,占全县1/4人口的大迁徙———并且是有组织地大规模移民巴蜀的活动,居然在该县志中“均无记载”,确实令人费解。

    其实,早就有细心人对此提出过怀疑。民国《南溪县志》就质疑道:“今蜀南来自湖广之家族,溯其始,多言麻城县孝感乡。核其人数,即使尽乡以行,亦不应有若是之多,且湘楚州县与蜀邻比者尽人皆可以移往,何以独适孝感乡?”另外,川、渝两地一个个“客家方言岛”、“福建会馆”、“广东会馆”、“陕西会馆”等的存留,则记录着其他省区移民入蜀的真实历史。也就是说,麻城孝感人在当时移民中的比重、地位被大大夸张了。

    我们认为,很多四川人都是湖北麻城县孝感乡移民后裔的说法,原因应该是:

    一、湖广地区移民的从众心理,这种心理主要是为了自己入川后能在与其他人群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麻城及孝感从清初起相对而言是众所周知的有众多人口入川的地方,以它作为自己的原籍最容易被官府相信,特别是还可以成为或被视为移民的强势群体的成员,在入川后的移民与移民、移民与土著的竞争中会比较有利。根据史书记载,清代四川部分地区相当长的时期里“五方杂处”、“人情悍恶”。如康熙五十二年上谕中称:“湖广陕西人多地少,故百姓皆往四川开垦。闻陕西入川之人各自耕种,安分营生;湖广入川之人每每与四川人争论,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广人……”可见当时湖广人的确强势。雍正年间按察使李如兰在为当时的《四川通志》作序中称:“伏念蜀中土田日辟,户口日蕃。其间土著之民,风气质直而椎鲁之习,亦所不免。至于秦楚诸省侨寄尤多,间有险健之辈,敢于干纪而嚣然于有司之廷者……是蜀中风俗原非浇淳者比也。第虑五方杂处,薰莸同器,虽抱纯良之质,往往被其渐染而自觉……”嘉庆《四川通志》原序五中云:“其民则鲜土著,率多湖广、陕西、江西、广东等处迁居之人以及四方商贾,俗尚不同,情性亦异;叙、泸、松、茂、重、夔、黎、宁远之间,抚绥尤为不易”。民国《邛崃县志》在谈到清代的情况时说:“四方侨寓率多秦楚闽粤之人,人心不谐,党类悠分,生气斗讼,往往有之。”这些记载都能证明清代四川的各省移民之间,移民与土著四川人之间长期都有矛盾冲突,而湖广人是特别强势的人群,他们都愿自认为是麻城孝感人,这样他们会更加团结,人人都可以在这种从众中受益。

    二、清初对四川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是招徕移民的多少,他们不会在移民身份的真伪上十分较真。

    面对因战乱造成的极度萧条,清王朝为了恢复经济,于顺治十三年(1656)正式提出“招流垦荒”,通过行政和财政等手段,动员组织流民回原籍开垦复业,企图“以川民而实川户”。但显然效果不佳。康熙七年(1668),四川巡抚张德地奏请鼓励外省客籍“无业游民”入川插占管业,开耕立户。清朝廷根据张德地的建议颁行“招垦条例”,以一系列优抚措施吸引各省无地、少地民户或灾民举家入川垦业。为了调动四川的各级地方官对招徕人口入川的积极性,张德地向康熙建议实行文武官员招民迁转例:“无论本省外省文武各官,有能招民30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记录一次;有能招民60家者,量与记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得到康熙的批准。这位四川巡抚就因为“移民人口猛增”的业绩而获得“加工部尚书衔”好处。其榜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既然招民数量是自己仕途的决定性因素,官员们自然最在乎的是多少而非真伪了。

    三、不可忽略的“冒籍”现象:部分残存的四川土著居民冒籍是为了享受移民的优惠政策;土著“贱民”冒籍则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

    对移民的优抚措施不可能不使土著人动心,这就产生了冒籍的现象。而对于些冒籍的人群来讲,当然多愿意选择强势人群的籍贯(麻城孝感)。部分土著人口为了能享受移民的优惠政策、获取利益而假冒外来移民,这也是今天有人认为“没有十代以上的四川人”的真正原因之一。乾隆十年(1745)川陕总督公庆复就在上奏中就揭发说:“仍有捏造姓名,把称依傍”现象普遍存在。“冒籍”移民的好处之一,我们可以从雍正四年(1726)颁布的圣旨去认识:“择湖广、江西在蜀之老农,给以衣食,使之教垦,俟有成效日,题给老农顶戴,送归原籍,不愿归者听之”。“在蜀之老农”究竟是外来者还是本地土著,恐怕难以认定;更何况顺治十年(1653)有特别规定:“四川荒地,官给牛、种,听兵民开垦”,“其各省入蜀民人,户给水田亩三十,旱田亩五十”。只要是外来的移民,就可以获得“户给水田亩三十,旱田亩五十”,况且还有“官给牛、种”的资助,因之而假冒“移民”,又何乐而不为?

    土著的贱民通过冒籍移民可以变成政治和社会地位大为提高的“良民”。因此他们冒籍移民有更足够的动力。

    当时的户籍制度是“且必区其良贱。如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为贱。凡衙署应役之皂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长随与奴仆等。其有冒籍、跨籍、跨边、侨籍皆禁之。”乘大乱之后的浑水好摸鱼,尤其是还有“准入籍出仕”,“入籍者,准其考试之类是也”等,有这等好事,为何不做假?“冒籍”既能够获得生存乃至于致富的(土地)资源,还可以得到未来的最美好的“出仕”前途,于是人们就纷纷假冒“湖北省麻城县孝感乡”(当然须提交伪造的家谱、族谱作为凭证)以糊弄“必察其祖籍”的官府。“贱民”们在重新登记户籍时获得了改变身份的机会,于是土著们纷纷改籍成了“移民”。即如民国《南溪县志》所说的“(孝感人)人众势强,土民或他兵冒籍以自求庇”。

    清初四川残存的土著人口比一般典籍和今日流行的判断要多得多。

    原因之一是在明末清初十分惨烈并接踵而至的巨大战乱中有部分土著人口选择了深山老林或相对安全的异地他乡逃避,这群外逃漂流族的数量绝对不会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在局势平稳后陆续返归家园,但历时甚长,他们当然不是移民。康熙三年(1664),四川巡抚张德地就在奏疏中揭发:蜀省绅士,“旅寄于秦、楚、滇、黔、江、豫等处”,拒不回籍;康熙六年,张德地再次上书要求皇帝颁诏天下,外省“凡有川绅,尽令起种回籍”。康熙二十五年,清廷重申:“四川乡绅应回原籍”。康、雍时期,对川民逃亡外省者,给付引照和路费,准其返回原地。当时,州县官的首要任务是招徕流亡,且成果显著。例如朱止溪在康熙初年任叙府推官,时城中仅10余户,经朱多方努力,在任6,便增户1489。同时,地方缙绅对安置流亡也起了很大作用。如清初井研“二三残黎,皆本地乡官胡显字一元先生,或招之于异县,赎之于营伍。”四川省蒲江县临溪漕《陈氏族谱》记载:“遇张献忠兵乱,遂率家避兵于洪雅钟宝寺。国家太平后,奇龙公遂籍于洪雅,奇虎公迁仁寿,奇彪公迁嘉定,我始祖妣赵氏(奇凤公已卒)携二世祖芳毓公迁蒲江,生三世祖”。蜀州火井塘《杨氏家谱》就说杨氏本是本著(重庆市潼南县)。“据家谱记载,在明末清初张献忠进入四川后,在潼南县将我杨氏族人杀得血流成河,只有一个人逃了出去,在西秦大概就是今天的陕西一带避祸二十余年返回潼南。从此香火延绵,这人就是我的第一代先祖:杨正文”。民国《荥经县志》卷九载:“相传石、黄、王三姓以避深山得免”。清代著名诗人吴伟业在《绥寇纪略?盐亭诛》中也说:“叙州人逃入深山,草食木衣,外与麋鹿无异”。这些,都说明四川很多土著只是暂时逃避战乱另寻安身之所,并未被屠杀殆尽,战乱后又返归家园。又如吕潜,遂宁人,明末兵部尚书吕大临之长了,崇祯末进士,仕行人。明朝灭亡后,流寓江左,先居湖州,后居泰州。康熙甲子年(1684)始还蜀。年八十卒,以书画著称于世。邓小平女儿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中,也引述《邓氏分谱》这样的记载:“爰逮明末,天下大乱,四川为最。(邓氏族人)持谱而散四方者,不可胜数。时,吾祖日方携眷属之粤东廉祖任上,以避之河()。过三叉河,海贼劫抢,举家溺水。其子嗣祖、绍祖弟兄独存,所带之行李、谱牒,随之损失矣。及至清初,嗣、绍弟兄奉谕回籍”。

    原因之二是明末清初的巨大战乱导致大量城市毁灭,而作为攻击破坏重点的官府衙门更是很少幸免,因此记录人口的户籍也必然大量毁灭。在和平时代到来之前,人口统计失真不可避免。已有专家研究指出:“人口失实是清代普遍存在的问题,只是在不同的时期失实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在顺治、康熙、雍正三朝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各地户籍编审只以壮丁为对象,乾隆前半期虽然已有以大小男女为编查对象的保甲户口。但人丁编审制度一直到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才正式停止,所以其间口数和丁数往往混见”。乾隆1775年在一次圣谕中就批评过地方上报的人数“竟有不及实效什之二三者”,他强调今后各省奏报民数必须实力奉行,甚至警告道:“倘仍因循疏漏,察出定当予以处分”。雍正也对这个问题有过怀疑:“去岁湖广、广东并非甚歉之岁,江西、广西并未题成灾,何远赴四川者如此之众”?

    原因之三是一些文化人或出于讨好当朝、或基于封建正统价值观而仇视“贱民作乱”等目的,极力夸大和过分渲染张献忠给四川造成的灾难。关于这一点已属老生常谈,本文不予赘述。

    在川北及四川其他一些特定的地域有较多的土著四川人存留。自汉代开始,成都一直是四川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中心,但在清初,成都全城毁于战火,人烟断绝达五六年之久,成为麋鹿纵横、虎豹出没之地。清顺治年间,四川临时省会设在阆中十余年,四川总督、巡抚、监察御史均驻节阆中,并在此举行了乡试四科。这可以说明,四川北部部分地区较少遭受战乱的影响,有较多的土著居民。事实也是如此。清初人口,根据统计,顺治十八年(1661)16000,居全国倒数第3位。这个数字被不少研究者作为当时全省主要人口数量而引用。但有学者经仔细考订,认为这个数字仅是当时川北三府的承粮丁数,不能说明全川的情况。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因为这个数字虽然是以省的名义发布的,但当时清王朝在四川建立的能够作出人口统计的较完善的州县政权,基本上局限于川北一隅。同时这个数字还不包括老幼、妇女及按统计标准排斥在外的成年男子及逃亡人口。这说明川北一带确实有较多土著居民。此后,历经康、雍、乾三世人口的自然繁衍,加上此期间官方努力招徕流亡,到乾隆末年,川北土著人口无疑会更多。但奇怪的是,嘉庆《四川通志》则称,川北一带“其民则鲜土著”。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此外,在川南的南溪县,“大约土著之民多依山耕田,新籍之民多临河种地,种地者栽烟植蕉,力较逸于田而利或倍之”。在成都平原的新繁县,“流寓之民,兼趋工贾,土著之户,专力农桑”。外来移民与当地土著为争夺土地而发生纠纷,常常见诸史籍。康熙四十八年(1709),徐缵功任四川蓬溪县令,因为“楚民无业者入蜀垦荒”与当地土著发生冲突,导致地产纠纷不断,徐善调解之,不数月“四境晏然”。同样的情形在康熙四十五年李维翰任中江县令时也发生过,李“拨真荒以安新民,禁侵夺以安土著,不逾年而尘案一清”。这些都记录着土著大量留存的事实。

    土著居民大量存在,还有一个证据。在清代以前,四川地区即久已流传的民风民俗,诸如祭蚕丛、祭杜主,对灌口二郎神、马头娘、金马碧鸡神等特有的巴蜀崇拜,以及都江堰的“放水节”、成都的人日游草堂、春游锦江、举办花会等民俗等,很多被传承至今。民风民俗最强大的生命力,生生不息于它所濡染的民众的代代传承之中。虽然民风民俗可以被记入史籍,但对省外移民来说,这些书中之言毕竟太隔膜了,影响的范围太有限了,远不如他们与土著居民天长日久的接触中所受到的浸润濡染来得真切感人。到了清末民初,这些已成为川人普遍的习俗在李劼人先生的作品中得到生动的展示。若土著居民真的鲜有遗存,这类习俗怎么能被广泛传承和发扬呢?

    对很多人而言,“湖北省麻城县孝感乡”只是一个祖先从众、“冒籍”、“依傍”需要的地名。清初实际残存的土著四川人比传统的说法和记载要多得多;今天的四川人或多或少地流淌着自古以来蜀人的血液,传承着一部分蜀地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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